导语:日前,市民黄女士向本报“民生一线”栏目反映,称其在2016年12月15日便报装和支付了2800元容量气价及附属设施建设费给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。
日前,市民黄女士向本报“民生一线”栏目反映,称其在2016年12月15日便报装和支付了2800元容量气价及附属设施建设费给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。黄女士说,当时收费的工作人员称半年内即可通气,但黄女士一家至2018年1月仍不能用上天然气,希望记者帮忙了解情况。
黄女士说,因觉得使用天然气较方便与安全,于是在2016年装修梅城怡福居新房时便同时报装了天然气,且购买了天然气炉灶等使用天然气的配套家电。然而,在2017年下半年新房装修完毕后,还未实现通气。“我买了新的煤气灶和电热水器,又买了灌装液化气,因为至今未通气,如今是既多花钱又不方便,心里很郁闷。”黄女士说,她曾致电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询问未通气的原因,但工作人员每次都答复还在设计方案。此外,黄女士说,当时工作人员给了价值418元的“中燃宝产品抵用券”,说通气后购买热水器等产品可以抵扣。现在因为对方延迟通气时间,黄女士担心,“抵用券”因时间太长已变得无效。
为此,记者联系了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。据工作人员介绍,黄女士所在的怡福居小区属于新建小区,因建筑结构问题无法及时安装管道天然气。为此,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小区内实地勘查,修改了设计方案,导致通气时间延长。“春节过后将进场施工,届时可实现通气。”同时,该工作人员表示,抵用券在实现通气后一年之内仍然有效,购买产品时可出示此券即可享受此优惠。